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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经理人俱乐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俱乐部简介
第一条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经理人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作为协会的内部机构,是由零售商业企业所有职业经理人组成,以经理人为服务对象,为经理人的学习交流、合作互助、价值提升,提供专业交流和服务的平台。
第二条 组建俱乐部的目的
组建俱乐部的目的是探索盘活经理人的知识存量,运用各种交流手段、技术,使各类不同的经理人能有机结合,为经理人提供一个互动式、无界限、方便高效的服务平台,同时也是一个致力于实现行业内资源和经验的共享,提高自身工作质量,增加社会接触面,提升职业形象和职业含金量,共同提高、互惠互利的一个专业平台,并最终实现中国零售商业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第三条 俱乐部组织框架
1、 俱乐部下设人力资源、防损、信息、营运、采购、营销策划、生鲜、物流配送、财务、店长、拓展、特许加盟、综合等若干个专业沙龙,俱乐部日常活动以各专业沙龙为单元展开;
2、 俱乐部常设机构为联络办公室(以下简称“联络办”),联络办主任由协会指定专人兼任,联络办成员由各专业模块推荐出的代表和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联络办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路灯大厦四楼)。联络办主要负责俱乐部活动的策划、组织、评估,以及日常联络、会员资料管理等工作;
3、 俱乐部将聘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行业专家、企业老总为顾问或名誉主席;
4、 俱乐部主席由协会秘书长兼任;
5、 俱乐部副主席由各专业沙龙主任同时兼任,各专业沙龙主任由所属沙龙选举产生,另外,俱乐部还将根据需要另外聘请行业专家为俱乐部副主席;
6、 为促进本行业与外部相关领域的交流沟通,俱乐部特聘请若干专家,组成俱乐部技术专家组。
第二章 会员管理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 俱乐部采取开放式管理,所有零售行业职业经理人均默认为俱乐部会员,但俱乐部副主任以上级别会员需申请或选举产生,并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 为保证俱乐部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平台,能成为一个高效、团结、专业的组织,真正做到资源和经验的共享,提高自身工作质量、增加社会接触面,提升职业形象和职业含金量,共同提高,互惠互利。因此我们希望加入俱乐部的会员都有着共同的理念、目标、方向;
3、 为加强联系,所有会员需准确详尽填写个人资料表,内容包括:姓名、曾任职公司职务、专长、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基本资料。如需变更上述资料,应及时通知联络办,会员有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遗漏重要事项的,俱乐部有权限消其会员资格和参加所有活动的资格。
第三章 俱乐部活动
第五条 俱乐部活动项目
1、 开展以沟通交流、学习讨论、人才培养为目的的讲座、研讨会、培训班、联谊会及其他活动;
2、 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交流信息,并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和经理人的愿望和要求;
3、 开展以树立行业标杆、提升自身价值为目的的“零售行业优秀职业经理人”评选;
4、 开展以展示职业经理人风采、增强行业美誉度为目的的“深圳市零售商业职业经理人年会”;
5、 开展以行业自律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6、 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目的的相关行业标准的建设和实施;
7、 开展符合俱乐部宗旨的一系列活动。
第六条 协会提供的超值平台
1、 协会网站(Http://www.szrba.org)开辟“经理人俱乐部”专栏,专门刊登俱乐部活动通告、会员介绍、会员文章等内容;
2、 协会“每周简讯”开辟专栏,作为俱乐部对外宣传的窗口;
3、 协会的“中国零售商业论坛”开设“经理俱乐部专区”,为会员打造一个全天候、无障碍的交流平台,并为有需要的会员开设专栏等;
第七条 俱乐部提供的其他权益
1、 优秀会员均有在职业经理人活动中被邀请演讲机会;
2、 优秀会员可申请成为协会“中国零售商业论坛”各版版主;
3、 优秀会员可申请在“中国零售商业论坛”开设个人专栏;
4、 优秀会员有机会成为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兼职讲师;
5、 优秀会员有机会被推荐为深圳零售商业行业代表参加对外交流活动;
6、 优秀会员可优先优惠参加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四章 一般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权利
1、 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的权利;
2、 有投票、参加主任、副主任选举与被选的权利;
3、 可享受俱乐部提供的各项学习机会和其他服务;
4、 可以获赠深圳零售商业协会编写的“每周简讯”;
5、 会员有权参与讨论俱乐部的建设、活动开展,向俱乐部提出意见或建议;
6、 俱乐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义务
1、 遵守俱乐部章程及相关规定,执行俱乐部通过的各项决议;
2、 关心俱乐部的建设,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3、 主动分享经验和资源;
4、 积极为俱乐部活动出谋划策,热心支持联络办的工作,为俱乐部的发展提供意见;
5、 积极宣传俱乐部,并推荐新会员加入俱乐部;
6、 操守职业道德、促进行业自律;
7、 相互尊重,未经会员本人同意不随意透露他人个人资料内容;
8、 严禁在会员内部组织违反俱乐部宗旨和其他法律禁止的任何活动。
第五章 主任、副主任权利与义务(一般会员权利以外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权利
1、 所属企业免费参加主任、副主任所属沙龙的所有活动;
2、 成为俱乐部活动嘉宾,并获得特别介绍机会;
3、 获得协会、俱乐部的特别推荐;
4、 对所属沙龙活动的开展拥有赞成权和否决权。
第十一条 义务
1、 负责参与策划所属沙龙的全年活动,并至少承担一次主题活动;
2、 所属沙龙重大活动与决策的宣传和推动;
3、 积极为俱乐部、沙龙活动开展推荐赞助企业,筹集活动经费;
4、 制定所属沙龙发展规划,并为全体会员提供高价值的服务。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会员可对修改或变更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拥有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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