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电器:大中要没收1.5亿定金?“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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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中电器公开宣布依法解约、提请仲裁的影响,昨日复牌的永乐电器(0503.HK)下跌5.62%,报收2.35港元。
永乐电器昨日发布公告称,大中电器没收永乐电器1.5亿元定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并将考虑采取适当步骤,以维护永乐股东的权益,包括可能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对大中电器提出仲裁程序。
永乐电器新闻发言人黄建平昨日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有关大中电器提出的仲裁申请通知。如果永乐电器受到CIETAC有关仲裁的通知,永乐方面将马上进行应诉。”
永乐电器称,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支付给张大中的1.5亿元的保证金现仍由张大中持有,而因战略合作协议而产生或与战略合作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均须透过向CIETAC提出仲裁解决。
仲裁的费用。不过,永乐电器有理有据要求大中电器及张大中退还保证金,出现上述结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永乐电器的中国法律顾问还称,大中电器发出通知已构成违反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并无订明任何条文限制本公司与国美订立建议合并交易。永乐电器将继续全力履行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
永乐电器认为,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条款,只有当永乐(中国)未能履行其转让大中股权的义务时,张大中才有权没收保证金。
另一方面,如果张大中未能履行其有关转让大中电器股权的义务时,则张大中须向永乐(中国)支付两倍的保证金,即3亿元。如果张大中在战略合作协议日期后2年内,将任何大中电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张大中将须支付额外赔偿,共4.5亿元,其中1.5亿元为退还保证金。
而CIETAC立案处处长陈建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称,根据目前的仲裁法,由于仲裁可能涉及企业间的商业秘密,仲裁过程是秘密进行的,是不对外公布和披露的。“因此,对于具体的案件我们不方便发表评论,”陈建说道,“大中永乐目前仲裁的进程不便对外透露更多的细节。”
不过,陈建称,仲裁不外乎有两种结果,即一方败诉一方胜诉,也存在着两方握手言和达成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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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1.5亿 永乐有把握?
对于大中发出的终结版解约宣言,昨日永乐新闻发言人黄建平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大中方面确实已向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永乐会全面应诉。永乐认为,大中没有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约。
黄建平指出,目前上海永乐对于大中电器解除合同的效力存在异议。大中与永乐是否分手最终要由仲裁机构裁定,任何当事一方无权解约。永乐将通过仲裁结果,确认大中解除合同行为的效力。若仲裁裁决大中电器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则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仍为一项对双方合法有效并有约束力的协议。
本月24日10时,中国永乐以待披露股价敏感消息为由,在香港联交所紧急停牌。25日上午,永乐对外发布澄清公告并复牌。公告称,虽然大中表明已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是永乐目前尚未接到仲裁申请通知以及任何相关资料。永乐可能会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条款对大中提出仲裁程序。永乐亦在公告中表明,有足够把握要回先前支付大中电器董事长张大中的1.5亿元保证金。
本月23日,大中电器在京宣布,已向上海永乐电器发送正式函件,书面通知对方,依法解除双方在三个月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时,要求没收此前永乐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合作保证金。大中方面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由于永乐违约在先,大中电器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上海永乐收到解除通知后,合同即被解除,无需通过仲裁机构,更与永乐的态度无关。当然,如上海永乐对此存在异议,有权通过相关法律程序确认解除协议的效力,提起反诉。
大中单方提出解约后,永乐立即回应,一时间双方化友为敌,各种言论随之铺天盖地。昨日,大中方面公开表示要“封口”:不在仲裁庭以外的任何场合与永乐进行争辩,坚信仲裁庭自有公断。
据记者了解,仲裁委接受仲裁申请后,一般可以马上立案,除双方取证等事宜外,正式裁定要有4个月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还可能会延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