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与福建省局市场处等部门近日联合组成食品安全监管督查组,在对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调研中,充分肯定了“社区食品安全示范店”,认为这是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有益探索,在全国属首创,并决定向各地总结转发厦门的经验材料。
今年三月,思明区工商局在莲前工商所辖区的金锦华超市开展首家“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活动导入“欢喜购”共享品牌,通过构建统一规范的识别系统、管理系统、监管系统,形成具有较高安全系数和地方特色的品牌管理体系。
据悉,食品安全示范店授牌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5月份金锦华超市营业额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7%。据了解,目前思明区还有9家社区食品便利店正在积极申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