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派2016年第一批“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 评审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3

各食品经销零售企业:

为促进提高深圳市零售商场及全行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经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办公室讨论决定, 2016年第一批“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评审员由各参评企业委派专业人员,经审核合格后成为评审员,构成本次评审的评审员库。请各企业按以下要求尽快委派相关人员,具体委派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派要求:

1、评审员要求:必须从事食品、质量检验工作两年以上,是本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若审核不合格,企业需重新委派)。

2、委派人数: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及顺利开展,企业委派评审员人数应不低于本企业参评门店数量。


二、委派材料:

《2016年“深圳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店”企业评审员委派表》(点击下载)

请填写后发送予评审联系人。


三、委派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8日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评审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南油文化广场3楼24号

联系人:张娟娟    电话:83593275  E-mail:1018768676@qq.com

 

特此通知。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深圳市食品安全促进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