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今年起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取消,转为开展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已委托我会(深圳市连锁经营协会)和深圳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共同开展2015年度机动车诚信评价工作。

请原特区内(罗湖、福田、南山、盐田)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于2016年9月5日前登录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信息网(http://dlyscx.gdcd.gov.cn/Management/login.aspx)进行企业自评。逾期未自评企业市港货局将对其进行督查督办。

本次评价结果将分别用AAAA级、AAA级、AA级、A级、B级来表示.(注:企业2015年度诚信考核评价为A级,所在地级主管部门将责令其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企业上年度评价为B级,所在地级主管部门将责令其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

如企业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联系  黄静:13927438471、86954885。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系统用户手册-企业用户分册